管理员可在【管理后台->应用管理->审批/打卡->假期管理->对应的请假类型->编辑->限额->发放方式->选择加班自动调休】
设置了加班规则后,对应的加班时长支持自动转入管理员设置的假期类型中。(有选择「加班自动调休」的假期类型)
注:加班规则需要勾选【允许加班时长计为调休或加班费】、【计为调休】、【同步「加班自动调休」的假期】。
仅支持一个假期类型可选择「加班自动调休」,若在新的假期类型选择了「加班自动调休」,原来已加班的调休时间仍会保存在旧的类型中;后面的加班时间将会核算到新设置的假期类型。
加班时间叠加到对应的假期中,在【假期管理->假期余额->选择成员查看->对应的假期->查看记录】 可查看变更明细。
可能的原因有:
(1)4.1.26版本开始支持提交跨天的加班审批单,提交跨天的加班审批单时需要自行填写加班时长,不和打卡规则的可打卡时间进行匹配;
若非跨天的加班审批单,需要检查用户提交的加班时间是否和成员申请加班当天所属的打卡规则可打卡时间是否有交集(可打卡时间指的是打卡时间限制的设置),若没有交集,打卡日报不会进行统计,也不会关联该审批单。(适用于所有加班规则;若是休息日或者节假日加班可打卡时间按4点到次日4点)
若是和前一天可打卡时间有交集且满足前一天的加班条件,则会同步到前一天的加班的加班时长。
注:由于不会关联加班审批单,故调休余额也不会增加。
(2)①请确认成员所属打卡规则的加班方式是否有勾选【核算方式】,配置【允许加班时长记为调休或加班费】、勾选同步【加班自动调休】的假期:XXX假,目前选择【计为调休】调休假后,会同步到打卡日报/月报,且增加假期余额;选择【计为加班费】则加班审批单会同步打卡日报/月报,但不会增加假期余额。
②确认异常成员打卡规则的加班规则【工作日】/【休息日】/【节假日】是否允许加班。
(3)加班规则设置为加班自动调休的情况,还需确认管理后台->审批->假期管理中调休假,发放方式是否有选择加班自动调休,需要选择加班自动调休才会同步。
(4)目前当天加班时间乘调休率计算得到调休时间超过24小时支持同步到调休时长。
(5)离职成员在离职被删前提交的加班单,离职后该审批单才通过,即使符合当时的加班规则,也不会同步增加余额;因为离职被删除就没有组织架构信息了,重算日报时打卡这边匹配不到规则了。
例如:成员昨晚已离职被删,加班单今天才通过(加班时间是昨天)且也符合昨天的加班规则,但最后不会增加加班时长到假期余额。
不会,例如成员2月1号假期余额剩余4.5小时, 在2月4号撤回之前历史含有8小时的加班审批单导致减少8小时,这时不会变成8-4.5=-3.5小时,而是变为0。
需要核实该成员激活的时间,如果成员提交的是激活前的日期的加班申请,不会同步到调休假。